梁海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利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监管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我区中小学课外读物管理,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坚持五育并举,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建设书香校园,强化家校联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机制,学校、家庭和社会齐抓共管,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中小学生阅读能力和阅读素养明显提升。各学校针对教辅资料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方案,按照课改精神,结合教学需要,遵守国家教育、教材、图书管理法规,体现基础教育的性质及培养目标,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将教辅资料的征订、使用、管理与教师师德考核挂钩,对出现违规向学生推销或摊派教辅资料的教师实行考核一票否决。
您提出的一些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监管很有启发和帮助。下一步,我局结合当前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需要,把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情况列入督导范围。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察责任,严肃查处教辅资料征订发行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主要落实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规范征订、管理和使用,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不规范行为,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
二是规范征订程序,严格落实“五限”规定。成立教辅材料选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分管教学、德育的负责人、教研组长、各学科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充分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坚持“限年级、限学科、限数量、限范围、限容量”的原则,从省级《目录》中按规定遴选出书目,按照学生自愿原则组织选用工作,学校可提供无偿代购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在《目录》之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和班级、教师,或以家委会的名义统一向学生及家长推荐征订课外读物,坚决不准教师指定出版社、指定书店和网络链接购买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和中小学校要建立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一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一公开”即通过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开学校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学校应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所代购的教辅材料版本、数量、价格和举报电话等信息;“两承诺”即学校校长和所有任课教师承诺不在学校选用目录之外推荐教辅材料;“一监督”即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将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强化工作监督。我局将教辅材料及课外读物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纳入教育重点工作考核,每学期组织学校至少开展一次教辅材料及课外读物征订管理和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把教辅材料及课外读物管理选用工作纳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考核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加强管理和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机构和人员,受理、查处群众对于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有教师指定出版社、指定书店和网络链接购买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情况,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并追究学校管理人员责任。
梁海霞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利州教育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康 军
联系电话:3300288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