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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第1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9-27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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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天文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和区农技推广中心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利州区2016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项目涉及宝轮镇原苍溪村、范家村、苟村(含原松林村一组)和关山村四个村,财政资金750万元。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实施,按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完成,才能拨付全款。

该项目完成后,宝轮镇进行了初验,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了验收,验收组按施工图进验收,并出据了验收报告。报告中表明,由于采取的是“村民自建、一事一议”的建设方式,各村施工随意性大,未完全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按设计验收,国家应拨付资金5373251.11元,其中苟村资金2476257.57元,范家村资金1173396.37元,苍溪村986684.53元,关山村资金736912.65元。由于该项目是村民自建能够多做工程量,按照设计单价计算该项目多做1074655.99元的工程量,我局于2017年至2020年12月共拨付项目资金5611000元到宝轮镇人民政府,由宝轮镇人民政府按工程量拨付给各村组。该项目节余资金110万元,已由财政收回,不存在扣减项目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陆崇高

联系电话:15908324018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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