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菲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农村建房政策问题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对此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中控建、限建农村地区的农房修建问题”
目前,我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我区将在规划中合理安排农村村民居住安置点用地。同时,由于利州区中心城区的土地规划由市上统一进行管控,接下来我区将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逐步解决管控地区建房难的问题。
二、关于“农村建房分户问题”
目前全省按照《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分户政策,接下来我区将继续向上争取相关政策,完善农村建房分户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谢志杨
联系电话:13158756929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