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 26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一、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23
二、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退役军人信访维稳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8
2、双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0
3、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2
4、集中代养优抚对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4
5、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7
6、“两参”、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0
7、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2
8、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5
9、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7
三、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1、2021年优抚医疗补助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5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心怀“国之大者”,知行合一谋发展,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一是党建引领聚合力。高质量召开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及《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约谈暂行办法》施行情况,并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上进行学习解读。严格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全区现有130名优秀退役军人进入“兵支书”行列, 1.22万名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1580名“退役军人志愿者”积极在社会治理、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发挥军人特质、引领时代潮流。二是鲜明导向打基础。按照“点”上开花、“线”上发力、“面”上布局的原则,扎实抓好“两站一中心”建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服务站、22个服务对象在300人以上的村(社区)服务站均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21个100人以上服务对象的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正全力推进,实现了阵地建设设施齐全、工作运行规范有序、服务群众便民高效。三是健全机制强保障。以《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为支撑,建立健全机关管理、纾难解困、矛盾化解、组织领导等10余项制度机制,建立退役军人“一人一档”22153份、社保接续“专人专档”1229份,为精准、务实、高效开展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了支撑。
2.聚焦“责之重者”,攻坚克难干实事,安置就业成效明显。一是鲜明安置导向。全年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459.2万元。全力筹集事业单位岗位8个和区属国有企业岗位3个,协调市局将全市部分央企和省属企业岗位计划下达利州。10月19日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们悉数“阳光”安置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并于当月起领取工资待遇。科学制定转业干部安置方案,12月底前全部完成几转业军官定岗定位定级并发出报到通知,实现部队、退役军人、接收单位三个满意率100%。二是搭建就业平台。组织退役军人待分配期间教育培训和适应期培训2期,参培116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期,培训92人,累计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助26.51万元;及时为87名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办理助学补助申请;成功举办“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3场,提供央企、民企就业岗位2000余个,助力150名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引导“兵支书”、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中当好排头兵、做好“领头雁”。三是打造创业引擎。全年完成向上争取资金4480万元,招商引资3000万元。帮助6名退役军人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85万元、协助27家退役军人企业和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扣减税收91.89万元。按照“一二三产紧密结合、老中青三代有序衔接”的思路,抓好“省级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提质,全年成功孵化退役军人企业3家,目前在孵企业10家。“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杨帆的返乡创业故事在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进行报道。
3.瞄准“事之难者”,法理结合解难题,矛盾化解有力有序。一是巧解思想扣子。建立“四包”责任制,积极讲政策、说情理、疏堵点,先后热情接待、及时回复来信来访3031人次。43名矛盾诉求突出对象总体稳定,26人主动参与抗疫抢险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将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新机遇来抓,为1229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缴纳保险2226.71万元,办结率100%。二是维护合法权益。足额发放各类优抚抚恤补助资金3043.88万元、义务兵优待金378.76万元,实施优抚医疗补助资金166.17万元。三是精准扶难帮困。认真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利用“七一”“八一”、春节等节假日,深情慰问功勋人员、“边海防”官兵家属及困难退役军人,先后帮助申请经济适用房、公租房57套,协助解决公益性岗位43个,解决子女入学、医疗困难、工作调动调整等实际问题256件。
4.情系“兵之盼者”,念兹在兹践初心,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抓好双拥共建。悬挂光荣牌350块,送立功受奖喜报105份、发放奖励金1.6万元,为800余名抗美援朝老军人编鉴存史,引导全区退役军人以英雄为镜鉴,继续出色工作、活出精彩人生。认真组织清明祭扫、“930”烈士纪念日、零散烈士墓搬迁等活动,如期完成938名英雄烈士名录整理、系统录入。通讯《利州区打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组合拳”》《传承红色基因 凝聚奋进力量》《魏巍青山埋忠骨 悠悠碧水祭英魂——广元市利州区26名散葬烈士集中迁葬仪式侧记》等稿件,被《人民网》《中国县域经济报》《学习强国》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等媒体刊用。视频《军魂》荣获“第四届(2021)四川市县优秀网络传播案例原创视频奖”。二是织密保障网络。树牢“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针对《退役军人保障法》新近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尚不配套的实际,积极与民政局互动协作,将抗美援朝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等1252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矛盾诉求突出对象,分期分批按程序纳入低保,以“小低保”创造“大美好”。三是提供智能服务。扎实推进全省“一体化”服务和共建共享“服务超市”试点工作,作为全市唯一的试点县区,我们采取“中心+超市+企业+特色”模式,引入金融、物流、保险、物资供应、优抚医疗、就业创业等7类社会化服务,为退役军人工作插上“智慧翅膀”、装上数字“引擎”,得到了省厅、市局领导和兄弟县区的一致认可。今年9月,集中组织、公安、人社、就业等部门,为返乡报到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户籍录入、组织关系转接、就业创业咨询等,提供“一窗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赢得了退役军人的一致点赞。通讯《建好“服务超市” 乐享服务超值——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服务超市”建设扫描》被《中国新闻网》《学习强国》《广元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
二、机构设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873.6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69万元,增长3.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了本级预算项目资金。2021年度支出总计4430.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下降583.42万元,下降11.64%。主要变动原因是部份项目2021年未实施完,在2022年进行实施。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03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3.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43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15万元,占5.62%;项目支出4181.1万元,占94.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73.63万元。收入总计增加19.69万元,增长3.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了上级及本级预算项目资金。支出总计下降583.42万元,下降11.64%。主要变动原因是部份项目2021年未实施完,在2022年继续进行实施。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3.42万元,下降11.64%。主要变动原因是部份项目2021年未实施完,在2022年继续进行实施。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占0.01%;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41.76万元,占95.75%;卫生健康支出174.7万元,占3.94%;农林水(类)支出0.5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2.79万元,占0.29%。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430.25万元,完成预算83.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7.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经费是逐年度向信访人员支付费用,不是一次性给予支付。
2.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支出378.76万元,完成预算的5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下达的2021年度城镇入伍的义务兵在2022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二是部份人员领取对象存在跨年度领取情况。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它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17.54万元,完成预算的9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优抚对象在国外务工,受疫情影响不能回国办理,社保卡未正常使用,故暂停发放;二是因优抚对象当年因死亡自然减员未发放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425.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2021年度未实施完,2022年将继续实施。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5万元,完成预算的43.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2021年度实施完,2022年将继续实施。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8.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1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7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优抚医疗补助资金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4万元,比2020年减少18.49万元,下降46.77%。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节约了开支。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 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附属事业单位。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利州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局内共设股室2个(办公室和安置就业股),局直属事业单位2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区光荣院)。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3、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4、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5、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三)人员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核定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4名。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共20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03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3.36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43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15万元,项目支出4181.1万元。
基本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9万元。
项目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17万元,农林水支出0.5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经费财政预算收入为1.8万元,实际支付1.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财务预算科学准确,附件依据齐全。财务决算精心编制,完整体现了财务支出的真实性。主要体现在:
1、部门预算报送时间
(1)报送时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的时间及时报送部门预算。
(2)编制质量:预算编制完整,预算编制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
(3)预算公开:我局在收到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本级预算草案后的二十日(自然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21年部门预算报告。
2、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
(2)预算执行均衡: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人员支出按时间表进度执行,无挪用情况。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按时报送部门决算,帐表一致,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4)决算公开:我局在收到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本级预算草案后的二十日(自然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21年部门决算报告。
3、财务管理
(1)会计机构及人员:单位财务室分设会计出纳,监督和执行岗位健全。
(2)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有总账、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按国家规定采用会计制度。
4.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上级监督检查。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无乱发津补贴、奖金现象。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自评结果,2021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质量好,既保障了本单位职工正常办公和生活秩序,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准确评价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在资金使用计划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三)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附件2-1
2021年退役军人信访维稳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发〔2021〕8号文件,2021年区财政下达退役军人信访维稳经费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区有复转退役军人2.2万人,由于安置就业、身份认定、待遇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涉及600余人,为有效化解涉军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让广大退役军人有获得感、荣誉感、归属感,根据国家、省、市、区信访维稳工作的相关要求,主要解决他们的生活、医疗、住房、子女入学、走访慰问、信访值班等工作,来确保稳定。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拨款。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评价,确保能完成预定目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年初到位10万元,主要对全区600余名涉军群体进行及其他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同时化解了6人的历史遗留问题,达到息诉息访目标,确保专款专用。全年共支付维稳经费10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管理。三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社会效益。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析,力争将资金投入到能产生最大社会效益的项目中去,将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确保600余名重点人员不进京到省,网上不炒。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涉军群体较大,经费严重不足,希望区财政增加信访维稳项目预算资金。
附件2-2
2021年双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发〔2021〕8号文件,2021年区财政下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及模范县创建经费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了让广大退役军人有获得感、荣誉感、归属感,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良好氛围,根据《兵役法》和《广元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搞好拥军优属工作以及开展正常工作,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办法等相关文件。主要对我区多个驻地部队在每年“八一”及“春节”进行走访慰问,制作双拥创建“专题片”,装订汇编、制作宣传标语、打造迎接检查示范点。并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区。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评价,确保能完成预定目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年初到位5万元,我局在“八一”及“春节”为全区驻地部队送去了米、面、油、水果等慰问物资,并在“八一”召开了军地座谈会等,全年共支付项目资金5万元。该项目的实施,良好地促进了军地关系。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管理。三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社会效益。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析,力争将资金投入到能产生最大社会效益的项目中去,将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驻地部队及其他退役军人。
2、质量指标。军官及退役军人满意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营造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良好氛围,让广大退役军人有获得感、荣誉感、归属感。
(三)满意度指标。部队满意度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经费不足,建议区本级增加双拥工作经费。
附件2-3
2021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发〔2021〕8号、广利财社下〔2021〕15、62号文件,2021年区财政下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36.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1.0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45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47.6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正〈广元市利州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8〕8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规定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给予优抚医疗补助,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政策。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评价,确保能完成预定目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于2021年到位136.17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共计支出:136.17万元,累计医疗补助2198人次。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管理。三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社会效益。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析,力争将资金投入到能产生最大社会效益的项目中去,将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1年累计医疗补助2198人次。
2、质量指标。严格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正〈广元市利州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8〕82号)文件规定,特别是实施优抚医疗一站式服务,切实为优抚对象就医提供便利,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困难。
3、时效指标。出院一站式结算,及时、足额把优抚医疗补助资金补助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落实了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
(三)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得到了保障,满意度达到99%。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是提高医疗补助标准,原补助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二是建议省级提高财政补助资金标准。
附件2-4
2021年度集中代养优抚对象经费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发〔2021〕8号文件,2021年区财政下达光荣院集中代养优抚对象经费31.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4号《光荣院管理办法》。对我区在市光荣院集中代养托管的优抚对象,拨付代养期所发的生活、医疗及短期疗养等费用,切实解决代养老优抚对象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根本问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资金申报合理,操作性强,可行性高。我局结合资金性质及用途,有预见性、前瞻性地开展工作,对项目实施未产生任何影响。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度到位区财政预算资金31.8万元,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资金使用。2021年共支付光荣院集中代养优抚对象经费31.8万元。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资金支付率为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区财政下达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中代养优抚对象经费31.8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代养优抚对象生活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费,医疗保障,体检、看病及外出短期疗养等支出。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代养优抚对象20人。
2、质量指标。生活标准满足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率达到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有效提高入住老人生活水平,有效改善老人无人照料的现状。
(三)满意度指标。所有入住老人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上涨,资金无法满足入住老人生活的需要,资金不足。建议增加预算项目资金
附件2-5
2021年度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发〔2021〕8号文件,2021年区财政下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资金1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川委办〔2012〕30号《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19〕25号关于印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中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及 广利编发〔2019〕65号关于设立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批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一是协助做好利州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三是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四是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资金申报合理,操作性强,可行性高。我局结合资金性质及用途,有预见性、前瞻性地开展工作,对项目实施未产生任何影响。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度区财政局在下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支行经费15万元,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资金使用。2021年共支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15万元,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资金支付率为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切实保障利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政策资料、服务手册制作约2000份,为退役士兵和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复印资料约21000份,宣传资料6500份等工作。服务中心开展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会及退役军人培训会,组织站长培训及其他学习培训等。不定期走访调查及慰问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了解决他们的生活生产状况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和工作开展8余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服务数量指标。利州区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21972人。
2、质量指标。服务达标率达到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利州区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因物价较高,各项工作开展需要资金运转,经费不足。
附件2-6
2021年度“两参”、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发〔2021〕8号文件,区财政共下达2021年“两参”、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3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市民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元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市民[2009]149号)、《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正<广元市利州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8]82号)、《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007]274号文件规定,通过发放两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包括门诊医疗补助、住院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就医问题。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评价,确保能完成预定目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区本级配套到位资金30万元。2021年共支付“两参”、残疾军人医疗补助30万元,支付率100%。资金支付情况:享受医疗费用补助671人,其中两参人员享受医疗补助待遇人数271人,残疾军人享受医疗补助待遇400人。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管理。三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社会效益。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析,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力争将资金投入到能产生最大社会效益的项目中去,将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落实了抚恤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对象就医难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也达9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暂无。
(三)相关建议
暂无。
附件2-7
2021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发〔2021〕8号及广利财社下〔2021〕7号、广利财社下〔2021〕24号文件要求,2021年共下达退役军人事务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9.22万元,(其中省级下达3.55万元,区本级下达5.6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2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规定,为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评价,确保能完成预定目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到位资金9.22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3.55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5.67万元,全年共支付9.22万元,专项用于代缴纳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人部份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率为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管理。三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社会效益。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析,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力争将资金投入到能产生最大社会效益的项目中去,将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确保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依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服务对象满意度也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本级配套资金不足。
(三)相关建议。
按照广元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广元市人事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的补充通知》(广转发〔2002〕1号)要求,增加本级配套资金。
附件2-8
2021年度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社下〔2021〕84号文件,2021年区财政下达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的方案》(广退役军人发〔2019〕32号),《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退役军人发〔2021〕27号)要求,自2019年起,为提高退役军人军属服务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区财政局下达困难关爱帮扶专项基金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上年项目资金结转51万元(2020年12月末下达),资金共计71万元。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021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329人次,支付关爱帮扶基金53万元(其中:教育帮扶22人次,帮扶资金4.9万元;医疗帮扶37人次,帮扶资金12.67万元;生活帮扶262人次,帮扶资金32.67万元;其他帮扶7人次,帮扶资金2.76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落实困难关爱帮扶专项资金使用,及时为困难退役军人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服务对象满意度也达100%。
附件2-9
2021年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根据广利财社下〔2021〕64号文件及上年项目资金结转,2021年区财政下达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资金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和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1〕66号)要求,建立英烈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研判处置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加强对整修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从根本上改善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
三、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区财政局下达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预算项目资金40万元,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对我区26座散葬烈士墓集中搬迁至市烈士陵园,于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迁葬并支付迁葬补助资金40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财务专账进行及时核算。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社会效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挪用、截留等现象。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文化教育,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氛围,服务对象满意度也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暂无。
(三)相关建议
暂无。
2021年优抚医疗补助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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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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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人民政府6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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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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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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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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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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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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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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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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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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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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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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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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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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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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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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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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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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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放优抚抚恤补助资金,保障优抚对象生活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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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放优抚抚恤补助资金,保障优抚对象生活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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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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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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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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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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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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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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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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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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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医疗待遇优抚对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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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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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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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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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落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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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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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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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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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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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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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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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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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及全年共需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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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补助标准。全年需补助资金13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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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按标准执行优抚医疗补助资金13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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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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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家抚恤优待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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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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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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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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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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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促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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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促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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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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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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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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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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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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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