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广元市利州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实施的兰渝铁路河西办事处民权村二组拆迁村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7月,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兰渝铁路河西办事处民权村二组村民拆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11﹞142号),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场地平整约13808.64m2,道路建设(宽7m至10m,长700.56m),挖填土石方31000m3,砌筑挡土墙约3000m3,同步实施供水管网、供电和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拆迁补偿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11年11月9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3254068.00元。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增加项目建设内容,于2016年1月26日与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合同价款1700009.00元。
项目于2011年11月18日开工,实际工期2812天,超合同工期1805天。超合同工期主要原因为完成场平施工后,须等待拆迁村民自建房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才能第二次进场对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等进行施工。2019年7月31日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勘察、设计、质安站等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991894.00元。
(二)工程编制清单及控制价费用合同金额超财评预算控制价5582.00元。
(三)工程勘察合同金额超财评预算控制价42792.52元。
(四)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决)算。
三、审计处理意见
对审计发现多计结算工程价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工程勘察合同金额超财评预算的问题,已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纠正;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决)算的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结算时限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了相应意见并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