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补贴标准。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然增长机制,从2022年3月起,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逐年分别提高10元/月,到2025年达到一级残疾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90元。并在后期继续兼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时提高补贴水平。
二是提高工作绩效。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扩大覆盖面,切实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保障范围,每人每月计发50元。积极协调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确保一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时足额兑现到位。截至目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发放183.52万元。
三是提高精准管理。持续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政策宣传,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清退,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各级排查发现不符合领取补贴的6人,立即责令整改到位,追回资金1800元,确保精准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