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握土地供应总体调控。主动对接各区级部门,梳理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各类市、区重点项目台账,并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严把土地预审、土地审批、批后监管三关,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截至目前,共出让土地10宗(挂牌7宗,拍卖1宗,协议2宗),划拨土地6宗,面积总计为1626.2亩。
二是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规划引导,严格执行用地标准,集中建设项目园区,积极引导工业及其它生产性项目向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切实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并开展了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纳入利州区“标准地”改革试点的首批6宗地工业用地,已成功摘牌,总面积422.76亩。
三是强化供后监管。对完成供地的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格开竣工监督,充分利用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全面强化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土地开发进度,对可能存在不能履约的项目,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土地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