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资金使用质效提升行动。认真学习各级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纵深发展。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加强项目论证评审,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以绩效为导向优化预算安排,绩效目标不细不实的不予安排预算。提升绩效评价质量。绩效评价重点做到“四本预算”全覆盖,完善财政重点评价同部门绩效自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做好绩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两书一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点对点强化整改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力的实行穿透式责任追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逗硬部门预算绩效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结果与政策和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创新开展绩效管理评级。对部门和镇(街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实施分类评级,评级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二)开展财政风险防控化解行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体责任,科学完善滚动偿债计划,积极筹集资金,多渠道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按计划化解隐性债务。持续开展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通报约谈,杜绝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防范“三保”支出风险。夯实主体责任,健全覆盖“三保”预算编制、标识管理、资金专调、执行监控、财力支撑在内的“全过程、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强动态运行监测分析,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防范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健全专项库款管理机制,有序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坚持以收定支、开源节流,落实大额资金“先核后支”和库款运行“双控”监管,确保财政库款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有效降低资金运行风险。防范村级财务运行风险。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清理,集中整治村(社区)财务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不断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筑牢村级财务运行风险底线。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对照上级财政部门安排部署,对标“6+4”重点整治清单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6项和“规范社保基金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整治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行为、提升重点领域绩效”等4项,对全区重点单位和镇(街道)开展督查检查和专项整治。对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聚焦预算管理、资金支付、预决算公开开展专项检查,对虚增收入、虚列支出、公开不力等开展集中整治。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公务卡等监管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