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相委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广元市利州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递交的提案《关于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智慧监管的建议》(第79号)已由区人民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我局十分重视您的提案。经局领导研究批示和相关业务股室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目前市场监管智慧化运用中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覆盖范围狭窄,应用普及率不高;二是监管的方法单一,商户动态信息掌握不及时;三是线上互动渠道不畅通,网站功能不健全;四是商户主动使用和提供信息、数据较少,智慧监管缺乏信息和大数据支撑;五是消费者很难边界获取商户的信用信息等。对此,您提出四条建议:一是科技赋能,做好智慧化市场监管系统平台建设;二是注重实用,做好商户市场监管实用功能设计;三是多方联动,构建社会化数字化智能监管体系;四是学习借鉴,打造具有广元特色的智慧监管模式。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深刻且具有建设性。反映了当前基层市场监管智慧化监管存在平台多但功能单一、互不联通;智慧化程度不高,过度依赖手动录入、存在大量重复录入、加大执法人员负担;信息利用率低,消费端信息接口较少等的困境;构建了智能、实用、便捷、有广元特色的智慧化市场监管愿景。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快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建立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信息资源和业务数据,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系统协同应用。”
《规划》同时也提出要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这与加快推进智慧监管一起是增强市场监管基础能力的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小个专”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市场监管部门主要的监管、服务对象。做好“小个专”智慧化监管,有助于打通商家、消费者、监管三方信息壁垒,形成商家舒心、消费放心、维权省心、监管透明的良好市场秩序;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
但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作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受机构层级、经费预算和人员保障等方面的限制,在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化建设方面存在诸多现实困难。
一是硬件设施不足。建设智慧化监管平台需要较多的资金、资源投入,我市到目前为止没有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在硬件建设上存在先天短板。目前成都市已经启动智慧监管平台二期建设,泸州市投入3000余万元建设了本地智慧监管平台,差距已经拉大。
二是相关要素整合需要上级统筹。您提到“做好智能化监管,就首先要让更多的消费者餐饮进来,因此消费者端口的监管尤为重要。”目前,成都市、达州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与银行、企业合作,推出了“智慧放心码”,实现了收付款、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和疫情防疫信息“三码合一”;做到了较好的信息整合,其经验值得学习。移动支付、健康码、场所码和商户信用信息等相关要素整合,涉及到移动支付运营商、通信运营商、健康码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对接、整合。受资源、规模的影响,国家、省、市级主管部门在集中、整合资源推动信息整合上存在优势,区、县市场监管局推动存在实际困难。
三是做好智慧监管还需制度保障。收集好、使用好信息是市场监管智慧化的关键。智慧化监管依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分发;过程中为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被正确使用,需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另外,推动信用信息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和消费纠纷在线调解等也需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从市、区现实来看,距理想的市场监管智慧化目标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国家、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始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化建设,相关研究、政策、经费保障正在落地落实的过程中。各智慧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逐步在各地拉开帷幕。这样的背景下,相信您的建议将会很快跃出纸面,成为现实。
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推进您的建议。一是将您宝贵的建议载入备忘录,积极向上反馈,争取支持;二是紧跟中央、省、市市场监管智慧化步伐,大力争取资金和试点项目,学习其他地方的做法、经验,加速本地市场监管智慧化实践落地。力争早日探索建成商家舒心、群众满意,具有本地特色的人性化智慧监管模式。
尊敬的叶相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你们多加指导。
联 系 人:熊 雄
联系电话:19950308420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