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借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发展契机,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着力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2022年上半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实现经营性收益706.4万元。
(一)夯实改革基础,推动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期成果,推动49个合并村资产再核实、成员再认定、股权再量化、机构再重组。推动17个资产差异较小的村直接合并、股权均等量化,32个资产和债权债务差异较大的村实行旧账分开、新账统一,采用“A+B”的股权量化模式,重新颁发股权证3.15万本。49个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全部完成、登记赋码办证率达100%。
(二)探索发展路径,壮大集体经济。通过模式再造,积极探索符合山区实际的发展模式,主推出自主经营型、租赁经营型、联合经营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创收型“五种”模式,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效。经营民宿农家乐实现收益占比33.3%,资产出租实现收益占比22.6%,特色种养业实现收益占比27.9%,项目服务创收实现收益占比8.5%,入股投资实现收益占比7.7%。
(三)配套完善制度,助力规范发展。坚持在多方联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推进集体经济规范持续发展。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意见、村集体用工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制度等配套政策,建立了集体经济发展干部激励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年纯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的村,可按照章程提取不高于10%的收益用于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和提高管理人员待遇。通过配套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和管理得到加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得到保障,集体成员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村干部干事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