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辖区道路薄弱环节,及时修缮路面变形、路基下沉、边坡垮塌的乡村道路。对难以满足通行需求的老旧道路,积极争取去机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加快升级改造。
二、完善乡村道路配套设施,及时安装一批防护栏、防撞桩等安全设施,在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路段等重要区域视情况要安装信号灯等指引装置。
三、有效加强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充分发挥“三级网格防控体系”和“两站两员”作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严打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进行“扫盲”,加大对乡村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司法等部门开展“村头开庭”式送法下乡,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例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