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
集中公示
一、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第三办公区
邮 编:628000
电 话:0839—3263250
传 真:0839—3263250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个:民宗股
主要职责: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参与处理宗教方面发生的矛盾和纠纷。研究全区宗教现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治理非法传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履行全区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区级爱国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和宗教教职人员培养使用。承办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承担区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依法管理民间信仰,规范民间信仰活动,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稳定。负责宗教领域执法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光金
联系电话:0839—363250
二、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http://www.lzq.gov.cn/index.html
三、广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一)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二)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三)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注销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四)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五)设立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六)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七)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四、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1)向利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受理部门:广元利州区司法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金橄榄沃尔玛25楼
联系电话:0839—3231679
2.行政诉讼
受理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方式、途径
受理部门: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第三办公区15楼
联系电话:0839—3263250
行政执法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发〔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五、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2014年5月17日公布)
六、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1.宗教活动场所
检查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三条
检查内容:(一)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其进行的财务、资产监督检查和审计。
2.宗教团体
检查依据:《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三条、《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检查内容:(一)负责宗教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章程核准前的业务审查,负责宗教团体年度工作报告的审查,会同有关机关指导宗教团体的注销登记清算事宜;(二)监督、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履行职能,对宗教团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团体章程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三)对宗教团体依法向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审批的事项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四)监督、指导宗教团体根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五)对其进行的财务、资产监督检查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指导和管理的事项。
3.宗教教职人员
检查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三条
检查内容:(一)是否存在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情况;(二)是否存在受境外势力支配,擅自接受境外宗教团体或者机构委任教职,以及其他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情况;(三)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组织、主持未经批准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的宗教活动的情况;(五)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