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审计项目清单。对涉及公共利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等7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纳入跟踪审计范围,派出审计组对自立项批准至交付使用全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重要节点进行动态和持续的审计监督活动。
二是建立现场考评报告制度。线上对每个审计项目安排1名主审,不定期视频调度抽检协审中介机构履职等方面情况,线下不定期开展跟踪审计现场情况调研,重点检查项目进度、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每月形成包含基本情况、审计评价、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等内容的报告。
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采取每月追踪整改模式,即每月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针对重大疑难问题,采取审计专报的方式上报区委、区政府。对重视不够、沟通不畅等方面的问题,按问题严重程度采取行政约谈、移送等方式分类处置。目前,发现并整改重建设、轻程序等各类问题2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