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紧紧围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创建省、市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镇村为契机,坚持“三治结合”原则,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探索自治服务。推行“一约四会”自治模式,帮助村(社)制定包含生产秩序、生活秩序、生态文明、习俗风尚、纠纷调解为重点内容的村规民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坝坝会,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结合设置意见箱、发放意见表等方式,引导村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集体经济发展、惠民政策落实等村(社)治理事项。今年以来,收集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有效意见80余条,初步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
(2)织密法治网络。设立区联调中心、14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80个调委会,全覆盖“一村一法律服务站”“一村一法律顾问”,定期开展“送法进村(社)”“送法上门”“法治赶场”活动,就近就地开展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生产经营、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债务、遗产继承8大类领域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今年以来,开展60场次法律服务活动,服务7000余人,化解基层矛盾300余件。
(3)创新德治模式。创新文明新风积分制度,实行“每月考评打分—每季按分授星—每年总结表扬”管理方式,将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创建工作纳入积分内容,配套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171支、农村知客志愿宣讲队12支,带动11万余人次开展文明实践、宣讲教育等文明新风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文明新风活动86场,创建示范村(社)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