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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6-02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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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编制数34名。在职人员总数34人,事业人员34人,其他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为大石镇辖区及周边居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工作。

(二)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重点工作

1、依法执业: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一直依法执业,严厉杜绝超范围执业,2022年我院医务科要求所有医护人员均持证上岗,医疗机构校验按期完成,所有医护人员电子证照申领率达100%。

2、医护质量: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文书质量、各项医疗指标、医护操作规程等均合格;足额购买医疗责任险,按期开展急救演练,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3、药事管理:要求2022年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统一采购药品、器械与医用耗材,接受廉勤委监督。毒、麻、精神药品管理规范。

4、中医工作:自“创国先”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从未懈怠,本年度要求继续开展6类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开展了5类7项。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高血压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等均要达标。

5、村卫生室管理: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例会;严格规范其诊疗、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符合规定;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按考核得分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6、公共卫生服务: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要求本年度全面落实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建档达标,健康档案使用率达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100%,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和及时率均为100%;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100%。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12.1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9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称提升和正常的薪资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收入预算312.12万元,其中:无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1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支出预算31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12万元,占100%;无项目资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2.1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9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称提升和正常的薪资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2.12万元、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1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称提升和正常的薪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7万元,占11.59%;卫生健康支出231.69万元,占74.2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6万元,占5.88%;住房保障支出25.9万元,占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4.5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职工其他保险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03款)乡镇卫生院(20100302项)2022年预算数231.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福利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4.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和独子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无“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无增长变化。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无增长变化。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无增长变化。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改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的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2021年相比预算无增长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预算安排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大石镇卫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指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1003)乡镇卫生院(项2100302):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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