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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5-27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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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利州区公卫指导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起草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调研、政策咨询。

2.承担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3.协调落实区级专家技术指导组承担的相关任务,定期组织专家开展活动。

4.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工作。

5.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业务指导、考核与培训。

(二)利州区公卫指导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建议将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实行资金扣减制,逗硬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及机构内部收入分配相挂钩,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3.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业务知识等的学习,将政策、项目任务和工作重点准确传递到基层,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微信公众号、微博、城市公交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宣传普及基本公卫服务相关政策,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让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基本公卫服务的重要性,着力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感受度要总结和推广项目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群众主动参与。

5.加大督导指导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身份证号码异常档案清理、两病患者转介信息落地和重点人群管理等纳入日常监控,每月进行抽查,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动态掌握日常工作实效,提升效率和质量。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利州区公卫指导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州区公卫指导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217万元,较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209.49万元增加7.51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217万元,较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209.49万元增加7.51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占93.09%;项目支出15万元,占6.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217万元,较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209.49万元增加7.51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217万元,较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209.49万元增加7.51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6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87.21万元,占86.27%;住房保障支出12.43万元,占5.7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6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87.21万元,占86.27%;住房保障支出12.43万元,占5.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2022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失业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1001款)行政运行(21001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46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1001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所需的培训、宣传费等项目工作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2022年预算数为8.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单位项目资金15万元。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指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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