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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5-27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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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登记。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央、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市政府、农业农村厅、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区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区级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本级的涉农违法案件办理。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点工作

1.项目投资。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非税收入年度任务数。完成农业投资项目入库数,推进项目储备工作,全面完成省、市重点项目推进任务。

2.产业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农旅融合。争创2022年全省休闲农业重点县,为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增砖添瓦。二是坚持提质增效,壮大特色产业。坚定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方向,着力完善“5+3”农业产业体系,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三是有序推进引领区建设。积极完成市上下达的全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度任务。五是大力推行绿色有机生产。推广有机蔬菜种植,加强认证“三品一标”,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新申报有机农产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利州油橄榄、月坝石斛、曌香大米、利州三耳等利州名优品牌。

3.乡村振兴。通过统筹整合资金、科技、人才、信息、资源等各类要素,全面落实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要求,对标省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全力推进工作,顺利迎接了省级和市级考评。实现利州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要求。

4.民生保障。区定民生实事,持续推进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5.基层治理。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利州区改革目标任务,开展闲置农房长期租赁试点,探索多业态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新模式,开展一村一品示范建设,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二是认真组织落实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加大对农业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三是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和街长制工作。

6.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转变观念作风,正视问题不足,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落实“只跑一次”,“双随机一公开”,“一网通办”等制度。

7.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通过制定《广元市利州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区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启动会和业务培训会,完成全区种质资源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2年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核算行政机构1个。现有独立编制机构数3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机构数4个,财政补助独立事业编制机构数26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129.4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资金11941.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63.2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263.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等项目资金3239.08万元,其他收入86.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19070.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941.2万元,占62.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29.42万元,占37.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1907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48万元,占9.32%;项目支出17293.14万元,占90.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7.4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8.6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8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单位三公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7.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0.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7.4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88.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70.6万元,占75.2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6万元,占7.7%;卫生健康支出72.61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97.41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7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举办系统内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2.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7.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改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及各项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3.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38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越野车1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xx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1.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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