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区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村镇供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务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5.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组织、协调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农村小水电实施和技术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广元市利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区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10.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职责。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持续巩固全区提升安全饮水保障水平。
以乡村振兴为重要抓手,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聚焦三大供水目标。统筹谋划供水体系,大力推进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着力形成城乡一体化供水格局。坚持城乡统筹,通过多渠道落实“新农水”建设资金,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方式,建成东(荣山镇供水站、建大)、西(赤化供水站减小)、南(龙潭乡供水站、并中)、北(三堆镇供水站、建大)、中(大石镇供水站,建大)、“五线”供水体系,争创全省乡村水务试点县(区)。
2.加快谋划和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开展国家重大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加快雷家河水库渠系建设,力争早日实现投运;二是开工建设渔洞河中型水库和鹅项颈小(一)型水库建设,着力破解工程性缺水问题。三是加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小型工程维修整治力度,完成小(二)型水库渠系配套、小型水源“当家塘”整治,切实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有效实施自然条件较差地区的水利振兴。四是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根据“建大、并中、减小”的方式,我们将建成东、西、南、北、中、“五线”供水体系,并争创全省乡村水务试点县(区)。
3.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加强与取用水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加强取水口取水量在线监测,提升水资源监督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督,依法查处超计划、超许可、取水计量不合规等未按规定条件取水行为;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进一步夯实水旱灾害防御体系。
一是突出生态优先,实施南河周家坝段、高坑段、张坝段、苏家树林段、清江河红星段、苍溪河白朝至苟村段等6处堤防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河道23公里。致力清江、南河、白龙江、嘉陵江防洪治理工程,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是继续对周家沟、蛮洞沟、军民、秦家梁、樊家沟等5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消除水库安全隐患。三是加快曹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5.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治理。
以创建全省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区)为目标,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脆弱河流生态治理,有效管控涉水空间,努力建设幸福美丽河湖。持续强化“清四乱”、四项行动,不断实施区管河道岸线绿化美化,对辖区内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我区水环境恶化趋势。
6.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坚定政治立场,切实履行好党组职责,严格管党治党。二是不断加强机关管理,强化干部思想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三是持续巩固作风纪律建设成果,严肃政治纪律,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四是持续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有力水利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广元市利州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元市利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广元市利州区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水务流域管理站、广元市利州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973.4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735.93万元,增加4237.5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436.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372.18万元,区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万元,2020年度优秀公务员奖励金0.3万元等项目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纳入年初预算以及职能划转,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收入预算4973.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00.96万元,占56.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2.51万元,占43.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支出预算497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03万元,占13.27%;项目支出4313.44万元,占86.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73.4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数735.93万元,增加4237.5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436.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372.18万元,区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万元,2020年度优秀公务员奖励金0.3万元等项目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纳入年初预算以及职能划转,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2.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0.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2.86万元、农林水支出458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72.5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36.59万元,2022年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372.18万元,区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万元,2020年度优秀公务员奖励金0.3万元等项目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纳入年初预算以及职能划转,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7万元,占2.38%;卫生健康支出28.15万元,占1.30%;农林水支出2055.94万元,占94.63%,住房保障支出36.76万元,占1.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50.04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及工伤失业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28.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2130301行政运行551.76万元(包含2020年度优秀公务员奖励金0.3万元),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万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40万元,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30万元(包含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00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10万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万元,2130314防汛49万元(包含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5万元),2130315抗旱3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780万元(包含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周家坝防洪治理工程775万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91.3(其中2022年第一批次省级衔接资金13处饮水工程及1处排洪沟建设项目资金288.3万元,2022年第一批区本级财政衔接资金龙潭乡青龙村饮水安全工程3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3.88万元(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贴83.88万元)。
4.住房保障(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36.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4.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较2021年减少6.66%。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增长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66.98万元,均为以前年度结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基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0.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1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单位项目资金137万元。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3.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