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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5-27   来源: 区乡村振兴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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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建立和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区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承担特殊类型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贫困区、水库淹没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负责扶贫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区扶贫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返贫人口监测统计,负责全区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的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指导扶贫工作国家交流合作和项目实施,承担区内、外机构或组织在利州区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拟订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扶贫,联系区级扶贫社团组织,引导企业和民间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区人民政府对外签署的友好城市、战略合作城市的工作计划、制定、协调、联络、服务和部门的考核工作。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力度。及时收集汇总监测信息,落实阻击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逐项逐点消除风险。

二是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23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其中:公务员9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455.55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0.63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56.57万元增长437.82%,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2455.55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0.63万元),较2021年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56.57万元增加437.82%,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363.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7.35万元,公用支出36.47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资金)2562.3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2455.55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0.63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56.57万元增长437.82%,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项目资金增加;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2455.55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0.63万元),较2021年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56.57万元增加437.82%,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55.5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98.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6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14.49万元,占0.59%;住房保障支出21.02万元,占0.86%;农林水支出2390.39万元,占97.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9.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职工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81.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7.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8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463.7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04.1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异地搬迁贴息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8万元减少5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62.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47万元,比2021年预算43.28万元减少6.81万元,下降15.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乡村振兴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4.08万元,其中房屋资产0万元,已全部折旧完毕;其他固定资产为24.08万元,已折旧21.44万元,净值2.65万元。整体固定资产的成新率为11%。

截至2022年底,区乡村振兴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区乡村振兴局单位项目资金2562.36万元,其中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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