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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5-27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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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2、组织起草全区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4、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6、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

9、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协议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正风肃纪,不断强化局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创新党员教育、党建活动开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班子的组织领导和核心作用,确保我局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2、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重要股室、重要岗位、经办各个环节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3、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力以赴做好待遇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及时足额支付各项待遇。充分利用好智能审核监控系统,严把待遇审核关,防止医保基金浪费与流失。严格逗硬协议管理和预算管理,落实日常考核评分,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落实好各项医疗扶贫政策,全力保障脱贫人口医疗待遇,切实减轻医疗负担。

4、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围绕解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充分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政策接续工作,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格局,夯实基本保障制度基础,完善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整体提升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以“为民服务孺子牛”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乡村振兴工作。

5、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深化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守护好群众“健康钱”。稳步推进DRG改革工作,有效推行单病种限额付费、总额控制、费用控制办法、分级诊疗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绩效,将对控费效果不佳、不降反增的定点医院进行重点关注、重点稽核、重点约谈,全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6、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保持高压态势开展行业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开展医疗机构行业治理。用好部门联动监管、市区同城监管、专家入驻检查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行为,严厉打击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促改行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750.3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89.3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8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区级配套资金,城乡居民医保区级配套资金纳入单位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1750.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1.03万元,占5.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9.32万元,占94.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175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2万元,占22.28%;项目支出1360.33万元,占77.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0.3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89.3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8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区级配套资金,城乡居民医保区级配套资金纳入单位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9.3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50.3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增加1089.3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区级配套资金,城乡居民医保区级配套资金纳入单位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7万元,占7.71%;卫生健康支出1591.23万元,占90.91%;住房保障支出24.15万元,占1.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3.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2022年预算数为0.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0830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0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03万元,主要用于:区医保局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医保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15款)行政运行(2101501项)2022年预算数为317.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4.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15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101502项)2022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协理员工资、保险等劳务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15款)信息化建设(2101504项)2022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专网网络费及维护,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医保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15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21015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物价监管,医保基金稽核稽查监管,市级体制下划职能等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15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015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专项工作,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救助(21013款)城乡医疗救助(2101301项)2022年预算数为73.6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财政对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

1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救助(21011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101199项)2022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救助。

1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3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399项)2022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医疗照顾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2项)2022年预算数为858.62万元,主要用于:区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下降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1万元,上升3.9%。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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