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强政策“含金量”。结合《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以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法规出台,加快完善配套政策,突出实在管用、推动问题解决。
(二)提高政策“执行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优势,落实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制度,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作为双拥模范城考评重要内容。
(三)开展政策“回头看”。对“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确定的“六有”目标和265个具体政策点进行全面盘点,综合运用督查、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方式跟进督导,推动政策落实,化解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