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区管企业和区属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突出政治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的宝贵经验,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坚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围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抓实疫情防控、经济建设、系统治理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职担责。统筹纪检监察、巡察、政法、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深化落实“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2.突出整治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细查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系统治理“后半篇”文章。大力推进清廉政府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3.突出惩治贪污腐败,深化推进“三不一体”。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紧盯重点行业、关键岗位、顽疾问题,继续严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加强纪法衔接的继续探索和实践,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扎实推进“以案促改”,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全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强化案件质量管控,审慎处理案件申诉复查,做实课题调查研究,确保省纪委监委审理联系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4.突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机制创新,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深化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继续扎实开展区乡村三级全员培训,不断擦亮全省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联系点品牌,狠抓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零容忍”查处“灯下黑”问题,展示良好形象和风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98.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7.01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24.56万元增加74.11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办公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98.67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24.56万元增加74.11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办公费增加。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9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12万元,较2021年预算支出数1339.46万元增加107.66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办公费增加;项目支出551.55万元,较2021年预算支出数585.10万元减少33.55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项目支出。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资金)551.5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998.67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1.66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924.56万元增加74.11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办公费增加。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998.67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24.56万元增加74.11万元,增长3.85%。其中:基本支出1447.12万元(人员支出1180.30万元,公用支出266.82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数1339.46万元,增加107.66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办公费增加;项目支出551.55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数585.10万元,减少33.55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7.0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924.56万元增加52.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2.41万元,占88.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7万元,占5.43%;卫生健康支出51.26万元,占2.59%;住房保障支出76.06万元,占3.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5.8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22年预算数为410.0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办理留置案件食宿费用、差旅费、办案人员补助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2.59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示范点建设、效能建设、川北家风馆运行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1.2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6.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0.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6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1.00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数16.60万元增加14.40万元,增长86.75%。其中: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00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4.60万元,减少0.60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12.00万元,增加15.00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监督检查、纪律审查调查、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重,增加车辆运行费用。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数4.60万元减少0.60万元,下降13.04%。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数12.00万元增加15.00万元,增长12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改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6.8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51.12万元)增加15.70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324.80万元,其中房屋资产0万元,已全部折旧完毕;其他固定资产为324.80万元,已折旧181.03万元,净值143.77万元。整体固定资产的成新率为44.26%。
截至2022年底,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单位项目资金551.55万元,其中: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区纪委监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