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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5-24   来源: 区司法局   信息类型: 2022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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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职能简介

(二)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单位基本情况

局机关内设政治部、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和社区矫正管理股等10个股室;下设参公事业单位广元市利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广元市利信公证处;下辖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各所设所长一名。

本单位编制人数50人,行政编制人数45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人数3人;离退休1人,其他人员17人,遗属人员3人。

单位主要职能

1、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是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室,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3、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区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监督司法所工作。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大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利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1)坚持学法用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党的方向为方向、党的意志为意志,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法律精神运用到日常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用法律法规规范行为,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工作及为民服务的始终。

(2)着力统筹协调,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一是抓“关键少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年度述法制度。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抓机制完善。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权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水平。三是抓工作落实。扎实抓好“八五”普法启动开局,提早谋划2022年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一体推进法治利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3)夯实基层基础,做实公共法律服务。依托“三类群体”提升普法质效。用好“专业人”,用活“身边人”,抓牢“关键人”。找症结、剖根源、定重点,精准开展普法教育,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坚持民本思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供给和服务保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聚焦“三治融合”,持续巩固“1133”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理念,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领域和调处方式,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成矛盾纠纷化解的“首道防线”、普法和法治宣传的“一线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的“前沿窗口”,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为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加强监督管理,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从严管党治党相关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题剖析,从大局出发,从细节入手,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转变司法行政队伍作风。

(5)严格对标对表,切实履行主责主业。围绕“13451”发展战略,恪尽职守推动利州经济社会发展。创优营商环境,为建设实力利州护航。助推城乡面貌改善,为建设魅力利州出力。落实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为建设活力利州出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利州夯基。全面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建设善治利州保障。始终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94.8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8.8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26.85万元增长6.62%;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94.8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8.8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26.85万元增长6.62%。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1094.8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8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总数109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78万元,占78.26%;项目支出238.04万元,占21.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4.8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8.8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本工资普遍调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8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服务支出946.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4.8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本工资普遍调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46.49万元,占86.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6万元,占7.49%;卫生健康支出28.06万元,占2.56%;住房保障支出38.31万元,占3.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08.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利州区委区政府聘用法律顾问使用的委托业务费和法律顾问聘用中的管理费用。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2年预算为15.5万元,主要用于:区法律援助中心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案件办理补贴、驻点律师值班费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所需的其他办公费支出等。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2年预算数为78.5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依法治区、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3.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27.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事业保险等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28.06万元,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8.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9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1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持平。其中: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万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2022年接待司法行政业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改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突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54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单位项目资金238.04万元,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指司法行政机关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司法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用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指用于利州区委区政府聘用法律顾问使用的委托业务费和法律顾问聘用中的管理费用等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用于法律援助中心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案件办理补贴、驻点律师值班费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所需的其他办公费等支出。

(八)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用于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九)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全区依法行政、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案等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机关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事业保险等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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