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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民政局“四清”加强残疾人“两补”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5-23   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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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补贴对象。“两补”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遵循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原则。一是清理因政策衔接不到位多头领取人员;二是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清退;三是违规享受人员及时清退;四是符合条件暂未纳入人员按程序实现应补尽补。

二、“清”资金发放。清查残疾人“两补”资金月发放情况,杜绝擅自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杜绝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补贴等行为。依法依规停止发放因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两补”资金;加大对非法获取补贴资金追回力度,视情况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三、“清”系统数据。“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已全面对接省财政“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全面完成数据梳理,台账核对一致。截至目前,已分别发放重残护理补贴37.48万元、困残生活补贴143.17万元、三四级智力精神护理补贴25.675万元,惠及全区2948名重度残疾人、3575名困难残疾人和1279名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四、“清”档案管理。规范建立“两补”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一人一档;清查各乡镇、街道政策宣传情况;“两补”对象信息公示情况(姓名、残疾人证号码、住址、享受何种补贴及开始享受时间),目前公示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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