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工作责任。调整龙潭乡露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乡、村(社区)、村民为单元的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由联系村领导牵头,包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小组组长为成员,划分禁烧监督责任到村组、地块、人头。
(2)广泛发动宣传。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村、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成立技术指导组,在全乡范围内推广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严格控制秸秆切碎长度、留茬高度及还田深度,确保还田后的秸秆易侵蚀腐化成肥。鼓励农户将秸秆统一堆放,加入秸秆腐熟剂堆放成有机肥,作为第二季作物播种时的肥料。
(3)落实奖惩机制。按照“奖惩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和惩罚机制,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形成相互监督格局。对燃烧秸秆的农户,按照“一教育二警告三处罚”的原则进行处罚。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组相关干部实施问责追责,让人人都成为秸秆禁烧的工作者及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