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防火责任。建立由乡联系村干部、村组干部、护林员组成的“三位一体”森林防火责任网,常态化巡山防火,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层层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
(2)营造浓厚氛围。龙潭司法所、林业站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森林防火条例》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同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次,共计60余人参与,出动应急扑火队员20余人,灭火器、风力灭火机等扑救设备20余台,为后期森林防火、救火提供了经验保证。
(3)严格卡口值守。在森林防火区内、群众活动频繁地带,组织森林防火员、村组干部设立检查哨卡,落实专人蹲点守护,一旦发现有火源或火灾隐患的,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做到“防好自家山上的火,护好自己山上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