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法制股负责牵头,各股室、中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形成创建力量。
(2)强化宣传引导。为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采取拉横幅、印发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向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进行宣传引导。同时,统一印发《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机关干部职工应知应会100问》《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100问》小手册共300余本,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促进干部职工熟悉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目标、意义、原则和其他应知应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形成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的浓厚氛围。
(3)强化执法程序。严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案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提交集体研究讨论。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跟踪调查等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变监管为服务、变执法为帮扶,坚持“721”工作法,做到热情服务、人性管理、柔性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执法关系,助力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
(4)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把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精细把握和高质量要求上,坚决守住法纪底线,切实增强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坚定的决心、更鲜明的态度、更务实的举措,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