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5项决策事项纳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将《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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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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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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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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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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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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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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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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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的实施方案(修订)和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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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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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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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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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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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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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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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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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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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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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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