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强供给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关精神,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全区共建有乡镇(街道)敬老院5所,农村幸福院36个,养老床位近600张,主要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解决了守望相助、结伴娱乐等服务需求。
二是确保福利水平。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区14个乡镇街道的困难家庭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300元的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100万元。
三是推动关爱服务。联合公安、司法等9个部门,准确掌握全区农村留守老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状况、存在困难问题等信息,以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失智、独居的特殊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对象,村(居)委员会协调实施,定期开展老年人探访和关爱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