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10月15日,对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宝轮镇)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宝轮镇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168.48万元,当年决算数4047.06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元,当年决算数47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元,决算收入总计4520.06万元。
2020年决算支出合计452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2352.44万元,年末决算数267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0.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5.42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816.04万元,年末决算数1844.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0万元)。
2020年年末实际结转结余0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宝轮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2.3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三)相关电子数据及信息系统设计运行情况
审查单位财务、管理系统使用的信息化情况,不存在信息化管理风险。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宝轮镇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二)超标准支付厕所改造补助资金。
(三)重复支付补偿资金。
(四)未收取2020年职工工会会费。
(五)财务核算不规范。
(六)固定资产未入账。
(七)食堂核算形式不明。
(八)内部审计工作未开展。
(九)无依据支付片区阵地建设费。
(十)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并建议宝轮镇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改进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宝轮镇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具体整改结果由宝轮镇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