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区中医医院)实施的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广元市利州区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利州区中医医院建设工程初设方案批复》(广利规建发〔2011〕基字36号),批复总用地面积16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01平方米。建筑密度18.1%,容积率1.34,绿地率41%。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等级为框架二级。
2016年1月,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2016〕26号),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门诊楼1栋,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购建洁净检验病理及净化系统2000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系统1座(100吨)。改扩建污水处理系统、道路及室外场地硬化2400平方米、大门1座。新建绿化15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3600平方米、中医文化打造等附属工程。购置医疗及办公设施设备148台(件、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9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2016年5月,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四川省县级医院建设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广利发改发〔2016〕75号),批复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10700平方米;项目规划总投资3742.00万元。其中中央安排2990.00万元,地方配套752.00万元。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四川省蜀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20年5月变更为蜀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1月5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28654736.00元。
2018年8月,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州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附属工程不予招标有关事项的复函》(广发改函〔2018〕192号),鉴于医院门诊综合楼附属工程是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已进行了公开招标,同意区中医医院不予招标的意见。
2018年9月6日,区中医医院与四川省蜀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利州区中医院绿化及附属工程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合同价为782281.00元。
本次审计包括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
项目于2016年11月18日开工, 2018年9月30日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160634.25元。
(二)项目中标单位投标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增减变更量较大。
三、审计处理意见
对审计发现多计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纠正;对部分项目投标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管。同时严格按图施工,控制工程量增减变更,努力避免合同工程量增减变更因投标不平衡报价而导致增加政府投资不必要的支出或损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了相应意见并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区中医医院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