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及提高法制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创新工作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抽取信息”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滥、多层多头重复执法问题,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市场主体。
三、职责分工
责任股室: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四、检查范围
(一)检查范围。一是律师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二是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内容。一是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二是执行行业内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三是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事项。
五、抽查比例和频率
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六、检查工作流程
1.抽查律师事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由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予以记录,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
3.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要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附件: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2022年3月29日
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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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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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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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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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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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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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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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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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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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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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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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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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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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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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1.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
2.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3.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
4.所属律师的执业情况;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律师的监督管理:
1.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2.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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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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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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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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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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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59号)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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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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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1.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落实情况;
3.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情况;
4.所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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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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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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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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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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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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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60号)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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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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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1.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2.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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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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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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