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共有71个政务新媒体,其中微博31个,微信公众号37个,抖音2个,今日头条1个。
(二)存在的问题
(1)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无
(2)第三方账号名称与系统备案不一致情况:无
(3)存在未按期更新账号情况:无
(4)账号长期以转载为主,且关注量粉丝量较少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微博账号:利州医保)、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博账号:利州住建)、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微博账号:利州林业V)、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微博账号:利州应急)
(5)存在系统外账号情况:无
二、整改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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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APP)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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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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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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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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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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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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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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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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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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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
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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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转载为主,且关注量粉丝量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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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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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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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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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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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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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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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障,确保正常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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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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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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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林业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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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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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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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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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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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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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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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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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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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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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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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如遇经办人员变动等情况,务必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备。
(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各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切勿出现严重性表述错误及超期未更新等问题,要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
(三)各政务新媒体单位要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整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错误,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7个自然日内至少发布1篇与本单位(本业务)相关的原创信息。
(四)凡是未经区政府办公室备案的,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一个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同类平台只能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同类平台开设多个账号的,必须对账号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对无法按照考核要求保障的政务新媒体平台一律予以注销(关停)。该单位应第一时间在平台上发布注销(关停)公告,并在公告发布后两周内完成注销(关停)工作,并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备。未发布注销(关停)公告的仍需保持正常更新。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潇,0839-327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