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保障服务。建立领导联系经营主体制度,打好“钱、地、人、政策”组合拳,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为重点,落实土地使用、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整合涉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2)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充分整合村农业产业园区面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跨村带动。推行“企业+基地+农户”的合作发展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返聘就业”的劳动合作方式,构建企业、农户互利共赢新局面。
(3)加强职业培训。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关键环节,对经营主体业主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一经营主体一技术人员”的定点帮扶制度,提高经营者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目前,龙潭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51家,其中合作社78家,家庭农场7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