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会议、横幅、微信群、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对农民建房申报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及群众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政策的理解和落实,在广大农户心中牢固树立“建房先审批,违建必拆除”的意识。
二是严格建设程序审批。在遵循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的同时,坚持一户一宅,建新必拆旧的原则,要求农民建房一律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村组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宝轮自然资源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把好初审关。
三是加强日常违建巡查。由各村(社区)书记负责组建日常巡查队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自辖区范围进行拉网式巡查,确保村(社区)不漏组,组不漏户,如发现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立即上报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及宝轮自然资源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