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辖区规上企业: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广利财建下〔2021〕38号)要求,现就2021年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业务技能及人才培训、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等方向。
二、支持方式
(一)申报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项目立项手续完备,符合环保、消防、安全、节能等规定,建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二)申报技术创新项目,研发直接投入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内容应为近2年企业新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商业应用。
(三)申报业务技能及人才培训,且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相关业务技能证书,并提供人才培训的相关资料以及实际支出费用。
(四)申报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企业须有注册商标,且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方面有实际支出。
三、征集条件
(一)属于我区规模以上食品饮料工业企业。
(二)该资金属于事后补助,申报项目必须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未获得各类省、市级财政资金。
四、申报程序
请有符合条件的规上食品饮料企业根据申报类别,如实填写附件1、附件2,并于2022年1月21日前与项目申报资料一起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项目投资股 5579707
附件:1.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表
2.业务技能及人才培训和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项目表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