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做好统建还房和限价房选房、交房工作,确保政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区司法局所属利信公证处在国道108改线工程农房征收、城北片区经营性用地项目第一批限价商品房等选房过程中,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完成了6件涉及1200余人的选房现场监督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有关规定,公证处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为避免选房过程引发纠纷,确保公证质量,公证人员多次与工作人员就选房过程进行沟通,其中就选房人的确定、选房人选房的时间顺序、选定房源确认等达成一致意见后,顺利完成了当事人申请的选房现场监督公证。
选房过程组织到位、有序开展、公开透明,增强了被拆迁户对拆迁安置工作的信任感,维护了社会稳定,对拆迁安置工作起到示范作用,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通过全程现场监督,使整个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得到了保障,极大推动了选房工作高效完成,充分发挥了公证的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在公证法律服务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