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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关于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1-12-27   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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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朝刚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教育问题”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利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利州区教育局历来就重视我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关心和尊重农村教师,切实解决农村教师的实际困难,逐年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完善乡村教师补助政策,落实农村教师的优惠政策,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的幸福指数和归属感。

一是积极争取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我区不是国家级贫困县,按照相关政策,农村教师不能享受生活补助。为此,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多次请示省、市两级政府。2017年元月省、市同意将我区纳入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范围。我区按照学校边远程度分三类标准落实了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其中一类山区每人每月补助400元,二类每人每月补助450元,三类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二是继续保留农村教师乡镇补贴。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结构改革后,实施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从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结构中提取的5%作为农村教师乡镇补贴。补助标准:乡镇工作补贴按200元/人月的标准确定。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时间累计满5年的,每延长3年再另增加30元/人月。在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后,按政策应取消农村教师乡镇补贴,但考虑到我区农村教师具体情况,农村教师乡镇补贴一直保留。

三是认真落实农村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我区还采用了提高教师职称来提高教师待遇。一是不断提高职称比例。分别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高级职称比例分别提高到35%、25%、20%、15%;中级职称比例提高到45%。二是不受职称比例限制。对于农村男满58岁、女满53岁,评定高一级职称不受比例限制。三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农村学校教师只要评定高一级职称,聘用时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四是大力开展教师表彰活动,建立教师荣誉制度。每年都开展“五优”教师、“最美乡村教师”评选表扬活动,表彰市区优秀教师180余人,优秀教师名额向农村教师倾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的先进事迹。建立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满30年荣誉制度,教育部已为我区农村工作满30年的1002名教师颁发了发荣誉证书。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让教师有幸福感、获得感。

五是严格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课后服务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的第十二条要求:小微学校及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用较多的学校,其专项资金不能保障课后服务正常开展的,可以用公用经费适当弥补,上级财政部门有课后服务专项资金补贴时,应向其适当倾斜。

六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补充农村教师。在编制核定方面,对于农村校规模学校,我们采取班师比和师生比相结合的办法来核定教职工编制。目前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相对富裕,而城区学校教师紧缺。在教师补员方面,我们采取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核招聘中小学、公开招聘特岗教师、优秀人才回引等多种方式进行,保证了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农村学校教师相对富裕,工作量量相对较轻,但存在部分学科不配套情况,而城区学校教师紧缺,工作量重,整体素质要高一些。

七是建立交流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开展好我区支教(交流)工作,我区先后下发了《广元市利州区中小学教师支教交流方案》《广元市利州区中小学教师转岗分流方案》,积极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教师上挂、交流到机关和城区学校学习。主要做法:一是干部交流。今年我局安排校长(含副校长)交流轮换47人。二是教师交流。其中“三区”支教教师21人,区内支教 131人、交流学习45人。三是教育集团内交流。教师集团内部交流32人。四是微型学校之间交流。15人参与农村小微学校(艺体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助 。

八是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按照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的基本思路和“撤销实际无学生的“空心学校”,对少于100人、不足6个教学班的村小教学点分步撤并,解决农村中小学布点多、规模小、条件差、办学效益低下的问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董朝刚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李义明

联系电话:0839-3309827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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