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21年1月12日至3月31日,市审计局委派出青川审计组对利州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反馈了1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防止搬迁群众返贫致贫方面
1.关于“个别搬迁群众转移性收入占比较大”的问题。
利州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协调有关单位对上述情况进行了逐户核实,针对不同搬迁家庭制定帮扶措施或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力度。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个别搬迁群众人均年收入有下降”的问题。
利州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协调就业、农业农村等有关单位对上述情况进行了逐户核实,针对不同家庭制定了帮扶措施,补齐收入短板。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方面
1.关于“个别技能培训针对性有待提升”的问题。
利州区就业局已追回相关培训费用0.97万元,并加强与残联、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实时做好参训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利州区就业局已将不符合政策人员清退出公益性岗位,并联合区林业、水利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加强部门间协调和公益性岗位监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方面
1.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投入力度较小”的问题。
利州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利易指办〔2021〕1号),增添安置区的后续产业发展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产业扶持项目与贫困人口利益联结不够稳固”的问题。
利州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整改方案,区扶贫开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产业扶持项目与贫困人口利益联结的通知》(广利扶贫发〔2021〕22号),提出通过引进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流转农民土地等措施,采取订单收购、入股分红、带动就业、技术培训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固利益联结机制。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部分产业扶持项目经营效益不佳”的问题。
利州区林业局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林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广利林〔2021〕41号),对产业扶贫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指导水平,完善了经营措施。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对享受政策的经营主体自身资金投入情况缺乏监管”的问题。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涉农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局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林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利州区涉农项目、林业产业项目扶贫资金的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单位造价的70%。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项目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方面
关于“个别乡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违规办理结算,多结工程价款13.33万元”的问题。
三堆镇财政所已追回多计工程价款资13.33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搬迁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未及时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2703.85万元”的问题。
区利元国投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前归还该笔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贴息贷款本金共计2703.85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7.81万元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区利元国投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偿还了易地扶贫搬迁长期低息贷款本金。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决算,项目资金无法足额支付”的问题。
利州区财政局收回结存乡镇的未办理竣工结决算项目资金483.02万元,各乡镇支付已办理工程结决算的项目资金388.72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未将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收入的20%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还款”的问题。
区利元国投公司已将交易收入的20%(64万元)用于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贷款。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六、拆旧复垦和搬迁土地再利用方面
1.关于“旧房拆除工作存在瑕疵”的问题。
一是迅速整改落实。组织区发展和改革局等责任单位,深入荣山镇和平村该户家中核查原因,并通过详细的政策讲解,反复沟通,该户已拆除旧房,并进行复垦。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拆旧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通过区乡村三级合力攻坚,加强督促指导,对全区建新未拆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应拆除旧房户数1382户,已完成拆除旧房户数1382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复垦后土地存在撂荒现象”的问题。
撂荒土地均已复耕。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