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俊委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清理僵尸企业促进非破产清算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对辖区中小企业积极进行全面清理分类”的建议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新型监管方式,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现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我局以利州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分类,并要求各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或本单位已制订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则,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分级分类。无具体分级分类监管规定的单位,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和行业规定自行制订,也可参照《通知》标准制订本单位监管对象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对监管信息中无负面信用信息的,或者轻微负面行为已改正的,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对监管信息中有不涉及违法、违规负面信用信息,或者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已改正的,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对监管信息中,存在一般性违法、违规记录的,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对监管信息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以及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目前,全区企业有A级17890户、B级16户、C级484户、D级1378户。
二、对“分类企业问诊把脉,开出不同的处方,因势利导,做出监督管理”的建议
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一)为企业搭建供需平台。疫情常态化防控之下,企业既面临防控的压力又要解决生产发展的难题。进货成本增加、产品销出困难等问题摆在每一个餐饮、食品生产企业面前。为助企业解决困境,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辖区餐饮、食品生产企业当“红娘”架“桥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辖区120余家餐饮企业到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推介。促成餐饮企业与食品生产企业达成合作意向20余家次。
(二)推行不见面审批模式。依托“互联网+登记注册”“政银合作”等工作机制,在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同时提供免费邮寄营业执照等服务,2021年以来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082户,逐步实现由传统的面对面、纸质申办登记转向零见面、无纸化登记注册,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目的。
(三)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行政检查中,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经济形态)实施包容性监管,在行政监管中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给予一定合理“观察期”,主要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督导及责令改正等手段,引导规范经营。今年以来,引导指导企业规范经营42个家。
(四)大力推行简易注销模式。我辖区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在网上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极大的简化了退市流程。节约了退市成本。今年以来,利州区共准予简易注销474户。
(五)依法依规开展死户清吊工作。一是将以往年度未按时参加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查找困难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能够联系的市场主体,督促其按时进行年报公示。对有退出市场需求的市场主体,指导其办理注销登记。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又不能联系的企业纳入拟吊销名单;二是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要求各所积极向所属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及时清理已停止正常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暂时无法注销的,指导相关乡、村管理人员及时办理年报公示。对连续两年未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且联系不上的,由街道(社区)出具证明,纳入拟吊销名单。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税务部门、投资理财清理小组的数据比对和沟通协作,将拟吊销名单中的投资理财公司、税务正常户剔除,形成最终的拟吊销名单,并按程序进行死户清吊。
2020年至今,共清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75户。因涉嫌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吊销营业执照1户。
尊敬的黄俊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你们多加指导。
联系人:吴倩;联系电话:13981288334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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