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宁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利州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组织人员到各乡镇现场查看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农村公路多在老路上修建存在急弯、陡坡等现象确实存在。我区多数农村公路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自行修建,加之我市处于盆周山区,受地形地貌影响,及补助资金有限,造成部分农村公路无法按照等级公路标准进行修建,平面线型、纵坡较差。后期农村公路建设中我局将对安全隐患大,地质情况较差路段,督促村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优化平面、纵断面及横坡,统筹质量、安全、造价等因素,确保道路通畅、舒适、安全。
对公路安防标识不足,配套不到位的问题,通过今年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契机,已对大部分平交路口增设波形护栏、指示牌、减速标线,平面反光镜,并对损毁的安保设施进行了修复,并将排查出的75.2公里隐患路段纳入计划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再次进行排查,对临水临崖段等安全隐患较大地段立即出具安保设计方案并纳入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公路养护方面,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加大管理养护投入力度;对超载超限车辆,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治理,严厉打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道路行驶安全,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年限。
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的长效机制方面,一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以下简称“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不得低于15%;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原则上按20%承担,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二是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将爱路护路纳入乡(村)规民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贫困家庭或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交由农民承包实施;推行养护公示制度,组织实施满意度调查,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由区公路养护段具体负责对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情况进行打分,根据打分情况,研究决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拨付比例,强化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四是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鼓励管养主体与履约情况良好的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规范化、机械化水平。
曾宁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王德刚
联系电话:0839-3508121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