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为民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势在必行”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农村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为维护利州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您在《建议》中提出了五条建议措施,每条建议都精准适用,很多工作都是我们已经开展或正在持续开展。
一、关于“提高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建议
2020年以来,为加强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增强农民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我局在落实疫情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辨别伪劣商品、买到伪劣商品如何处理等知识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农村消费者辨假识伪的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关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议
2020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广元市利州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广利委办〔2020〕23号),《广元市利州区县级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广利委办函〔2020〕52号) ,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及风险点》《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工作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及风险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管、同抓、同责的工作机制,动态查找履责风险点,对照职责逐项抓好落实。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将履行食品安全“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对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区督查办牵头联合区食安办对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两次督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明确、问题隐患不解决的单位,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我局每年都会组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从业人员达万余人次,我局将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建制相结合、监管与打击相结合,用最严格监管手段,协同食安办其他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为切实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创新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升科技化、规范化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全区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每年,利州区食安办组织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农厨师从业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乡镇(街道)组织农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合格证》,作为农村家宴从业者是否有从业资格的依据。通过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厨师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关于“加强综合协调及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议
2017年以来,我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乡镇(街道)多次开展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了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2020年,我局率先启动“利州区食品安全在线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将农村小食品店、小经营店、小作坊、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等纳入试点工作,通过上线工作的开展,摸清了整体食品小经营店农村群宴的基础情况,重点解决“山寨食品”泛滥,食材来源不明、小经营店索票索证困难等问题;逐步实现小经营店和农村群宴食品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食品安全信息闭环监管目标。开展食品小经营店农村群宴食品安全在线监管试点工作要求,创新了监管方式,提升科学化监管水平,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关于“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网络建设”建议
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协同监管工作,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按照“政府主体负责、部门协助指导”的原则,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乡镇统管、部门查办、行业评价、社会参与的“五位一体”监管格局,创建“网中有格、格中有责、责中有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2015年以来,区政府每年年初在乡镇(街道)聘用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农村食品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
五、“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活动”的建议
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也是我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首先是加强流通渠道管理,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发挥供销等系统有事,推进优质廉价食品下乡进村,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树立农村食品经营优秀典型,形成良好的农村食品安全经营氛围,对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市场,督促限期整改。
尊敬的胡为民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王仕光
联系电话:13881220187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