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人大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重点打击和取缔无证经营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力度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规模小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对 “食品小作坊”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运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多部门联动、法律宣传与行政处罚多管齐下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我局共办理各类食品违法案件50件,罚没款近90万元。并对辖区内438户小作坊实施了网格监管。
具体做法:
1、实行食品小作坊备案登记制,对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发放食品小作坊备案登记证和承诺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2、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生产产品的抽检力度,2020年共抽检小作坊49批次,4批次不合格,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从源头上对食品加工原材料进行质量把关。
3、多频次开展日常监管,对食品小作坊按照风险分级C级进行监管,每年每户巡查不少于三次,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近千人次,巡查小作坊近1200户次。
4、多频次开展专项治理,2020年开展了春秋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白酒、肉制品、糕点等小作坊专项整治以及根据《小作坊三年治理提升》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探索打造“阳光小作坊”》等文件进行食品小作坊专项治理与提升,打造一批外在出彩、内在出色、干净整治、品质保障的阳光“透明坊”。
5、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安办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排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协助处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从2020年至2021年6月,结合省市区安全整治安排,我局联合区经信科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支队、区燃气公司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全覆盖安全排查,区检察院全程跟踪督查,对全区438家小作坊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三个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进行大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达了限期整改,严格按照市安委员会后续我们继续跟踪,将所有的问题进行闭合管理。
6、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法律培训与宣传力度,2020年共开展小作坊生产经营规范培训20余次,培训400余人,提高小作坊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能力。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培训。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建议。
尊敬的陈猛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参加指导。
联系人:赵华
联系电话:13508067969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