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田翊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婴幼儿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为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婴幼儿群体健康成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您在《建议》中提出了四条建议措施,每条建议都精准适用,很多工作都是我们已经开展或正在持续开展。
一、关于“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建议
2020年湖南再现“大头娃娃”事件,为我们的监管环节敲响了警钟,为了更好地开展婴幼儿食品领域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由区食安办牵头与利州区公安部门、商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了学习与交流,压实压细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广告监督、执法稽查等职能,联通婴幼儿食品销售全链条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依法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嫌“二次销售”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关于“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建议
自2020年我局开展婴幼儿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我局扎实开展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特殊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消费者普及婴幼儿食品相关知识,不断提升全社会关注特殊食品、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畅通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投诉举报的分流转办和处理,依法依规落实好市场监管投诉据举报的奖励机制,确保投诉、举报快速分办、全程跟踪、限期办理。
三、关于“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建议
为继续加强婴幼儿食品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强共性问题研究,我局将持续开展婴幼儿食品抽检工作。为拓宽大众参与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治理的渠道,我局将婴幼儿食品抽检纳入“你点我检”及“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中。同时我局加强与上级部门及财政部门的请示沟通,增加抽检经费的投入,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婴幼儿食品安全事件。
四、关于“加大惩处力度”建议
自2020年以来,我局各机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开展婴幼儿食品整治工作,以经营主体证照资质、销售专柜设置情况、是否张贴警示用语、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为重点内容开展检查,督查经营单位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查验婴幼儿食品的生产日期及注册号,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经营行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通过专项整治结合更大力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排查了婴幼儿食品的安全风险隐患,杜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尊敬的田翊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王仕光
联系电话:13881220187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