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保障。梳理出独居老人、失独失能老人等特殊人群1146人,纳入冬季重点保障服务对象清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置102名社会救助协理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开展精神慰藉、照料护理等4类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跟踪巡访健康状况、生活状况等情况,提供补充服务。冬季以来,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300余万元,救助服务7万余人次。
二是分类保障。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20个工作日内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限制,落实500—5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对暂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台账。冬季以来,新实施救助6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110余万元。
三是灵活保障。将流浪人员全覆盖巡查次数提升至每周2次,提供临时生活保障、寻亲送返等4项基本救助,对未成年流浪人员单独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救助服务,并在3个可能存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24小时开放式救助服务点、临时庇护避寒场所。冬季以来,投入资金2.3万元,救助流浪人员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