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及分配结果的公告
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广财农〔2021〕73号),下达我区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91万元(其中用于广元笋用竹产业49万元,经开区5.3万元)。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资金下达各主管部门并将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意见收集人:何耀东,监督电话:(0839)3311506;电子邮箱:226092965@qq.com;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393号区财政局六楼农业股。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文件PDF
附件2: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