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调整区级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函 » 详情
关于调整区级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函
发布时间: 2021-12-10   来源: 区委编办   信息类型: 政策文件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级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函

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文件有关规定,根据省、市委编办关于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情况,经商区司法局同意,现对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见附件)。请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抓紧调整完善本部门责任清单,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于12月3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至区委编办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任添,6068937,邮箱 379797071@qq.com)


附件:2020 年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