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级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函
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文件有关规定,根据省、市委编办关于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情况,经商区司法局同意,现对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见附件)。请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抓紧调整完善本部门责任清单,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于12月3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至区委编办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任添,6068937,邮箱 379797071@qq.com)
附件:2020 年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