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利东街北段1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2301802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个:
安置就业股
主要职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承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组织实施。
股室负责人:侯成 联系电话:0839-2301803
二、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暂无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gys.sczwfw.gov.cn/app/index?flag=2&areaCode=510800000000
http://gyslzq.sczwfw.gov.cn/?areaCode=510802000000
四、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1项)
行政处罚
(一)对企业未按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处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二)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八条“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等行为的处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五、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力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力,详见相应法律规定。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一: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维护与法规科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81号(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五楼)
电话:0839-3220125
部门二:利州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苑路177号金橄榄购物中心25楼
电话:0839-3270160
2.行政诉讼
部门:利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利州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苑路177号金橄榄购物中心25楼
电话:0839-3231679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3.《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4.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七、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由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下达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企业。
八、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执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四川省地方标DB51/T-2020)
执行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广司发〔2011〕86号)
九、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无
(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无
十、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