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局相关业务股室:
为切实做好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部门监管效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特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各单位、股室应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要求进行各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应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上级和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统一部署开展。
二、细化措施,统筹推进监管计划全面完成
(一)厘清职能职责,做好牵头和配合工作
牵头股室要按照抽查计划,制订并公示工作方案,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执法检查,录入公示检查结果。各业务股室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检查配合工作。
(二)工作方案制订
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人员的范围和抽取方式、检查对象的范围和抽取方式,以及检查结果记录等内容。
(三)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的抽取
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的建设和随机抽取应在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和智慧卫监平台统一开展,抽取比例不得高于计划比例。随机抽取方式采取信息化技术随机摇号抽取,抽取过程可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公证部门、市场主体或社会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督。
(四)抽查检查的实施
抽查检查应在完成随机抽取和选派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检查方式按照计划确定的工作方式依法进行,检查情况所使用文书的记录内容,应当涵盖抽查事项清单所列内容,并符合抽查工作规范要求。
(五)检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
各项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迟不晚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抽样检测录入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须达到100%。抽查结果依法属于不公示内容的,应当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纳入不公示信息。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要求
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于2021年11月22日之前将双随机工作总结报送综合监管股,内容主要包括抽查情况、检查重点、完成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联系人:刘洪涛,电话:0839-3305740。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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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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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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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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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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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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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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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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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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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卫生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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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级各类医院、疾控中心、诊所(卫生所、室)、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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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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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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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国家、省、市、区下达的任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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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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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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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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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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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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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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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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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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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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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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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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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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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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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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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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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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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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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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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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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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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检查、现场检查、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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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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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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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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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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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普通中学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托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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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
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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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检查、现场检查、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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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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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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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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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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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级各类医院、疾控中心、诊所(卫生所、室)、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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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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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检查、现场检查、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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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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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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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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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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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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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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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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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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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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