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规范特困人员认定程序。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精准识别工作,深入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对全区城乡特困人员进行精准识别。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所有新申请的特困供养对象,依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进行线上核对,线下核查,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予以核退,实现精准识别、精准保障、精准救助。
二是建立特困人员关爱照料制度。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和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对自身无法自理、无人照料且个人有意愿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纳入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每位分散特困人员至少明确一名照护人和乡镇、村民政专干联系人,建立照护人、联系人和供养对象之间的1加1和1对1工作责任制,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协议。
三是开展特困人员摸底大排查。为全面掌握全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特困人员的需求和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包括:基础信息、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送医送药、紧急救援、生活自理常识及政策法规知识的普及等有关特困人员的需求台账,结合实际定制个性化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惠民暖心服务,不断提升特困老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精准及时发放资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到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按月拨至社会福利院及乡镇敬老院账户。资金使用专款专用,手续齐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截至11月,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共计487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561.06万元,实现了应养尽养、应兜尽兜。